//m.geniepage.com 权衡财经 财经求实 权衡价值 m.geniepage.com Mon, 30 Dec 2024 00:52:36 +0000 zh-CN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5.4.16 //m.geniepage.com/wp-content/uploads/cropped-logo-1-32x32.jpg 金融时报 – 权衡财经 //m.geniepage.com 32 32 严监管持续深入 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m.geniepage.com/?p=25491 //m.geniepage.com/?p=25491#respond Wed, 01 Jan 2025 00:48:00 +0000 //m.geniepage.com/?p=25491 12月20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发布公告称,将依法分别接受金通灵、美尚生态证券虚假陈述案50名以上投资者特别授权,申请参加诉讼并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这意味着在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后,上述两家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及5家相关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所等中介机构将面临民事追责。

诸如此类同时牵涉到行政、民事甚至刑事的案件,在资本市场并不少见。2024年以来,科创板首批欺诈发行案之一的紫晶存储案完成投资者赔付,紫晶存储实控人已被依法批捕;恒大地产在因财务造假被严肃处罚后,其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也被证监会、财政部处以顶格罚款4.41亿元。全方位立体化追责下,对于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的联合打击持续显效。

2024年4月,新“国九条”印发,在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的主线下,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速暴露。《金融时报》记者根据Wind数据及公开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统计,2024年以来,已有150余家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证券等行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面向券商及从业人员下发的监管罚单超500份,投行、经纪业务是“重灾区”。一级市场方面,近30家“带病闯关”的发行人在终止IPO注册后被监管追责,超20家退市公司收到证监会罚单;二级市场方面,证监会及交易所对融资融券、场外衍生品、量化交易等的针对性监测监管持续加强。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取得较快发展,市场主体多元化和交易复杂化带来新的挑战。”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徐文鸣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进一步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监管机构稽查执法力度从严从强,是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

强监管、严监管成共识

新“国九条”着重强调资本市场的政治性和人民性,明确要求必须全面加强监管,确保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始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这也是今年资本市场监管的主旋律。

证监会2024年8月公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查办证券期货违法案件489件,作出处罚决定230余件,同比增长约22%;合计罚没款金额85亿余元,超过去年全年总和。

12月14日,中国证监会党委在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时提出着力提升监管效能,并明确四方面具体要求:坚决落实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突出惩、防、治并举;进一步健全法规制度,强化执法震慑,突出提升精准性,突出“追首恶”;用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增强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穿透力,提升“四早”特别是早识别能力;加强监管协同,强化准入、日常监管与稽查处罚的高效衔接。

“近年来,证监会及派出机构、交易所等各方逐步明确监管职责,持续推进监管规则体系建设,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券商业务监管工作的流程和工作标准,提升监管的规范性、公正性、透明性和有效性,强化对监管执法的监督,取得了相当程度的实效。”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汤欣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2024年,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违规遭查处案件数量明显增加,这正是一些历史沉积问题逐步暴露的体现。

徐文鸣认为,强监管、严监管已成为各方共识,将有效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严厉打击信息披露违规、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现象,维护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的市场交易秩序,其目的在于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市场透明度和效率,确保资本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为实体经济提供有力支持。

券商经纪、投行业务是“重灾区”

2024年,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开出的罚单超500份,处罚频次和金额均明显增加,更加注重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

12月,多家头部券商因业务违规被监管机构点名处罚。12月20日,中金公司因在思尔芯科创板IPO项目中未勤勉尽责,公司及两位项目保荐人被证监会警告并合计罚没1100万元。同日,深圳证监局公布对中信证券、招商证券、华鑫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主要问题集中在经纪业务、场外衍生品业务管理存在不足。

在徐文鸣看来,券商投行业务、经纪业务违法违规行为高发,是处罚力度不够的体现。与违法违规行为所带来的巨大利益相比,一方面,罚款金额相对违法所得往往占比较小,对相关机构和人员的经济处罚难以产生足够的威慑力。同时,刑事处罚的适用相对较少,一些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仅受到行政处罚,导致违法成本与预期收益失衡。

徐文鸣认为,应全方位加强对证券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法治约束。包括完善法律法规细则、提高违法成本、促进各部门之间协同监管、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建立“吹哨人”制度等。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志鹏则认为:“在注册制和新证券法实施后,目前的行政处罚力度已经足够。下一步监管工作的重点是夯实日常监管,落实监管制度。”王志鹏表示,以券商为例,监管层面早已做好相应制度设计,但券商能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仍需证监会加强日常检查,及时发现问题。

上市公司造假将付惨痛代价

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需要所有市场主体的共同努力,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是关键之一。

7月,证监会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提出坚持“追首恶”与“打帮凶”并举,强化对造假责任人及配合造假方的追责。

在汤欣看来,财务造假行为具有明显的隐蔽特征,为提早发现、及时打击,一方面,要引入鼓励“吹哨人”机制,对检举揭发违法行为者提供经济、精神激励以及身份保密和保障;另一方面,要研究建立回应性监管机制,推动上市公司等披露义务主体针对虚假陈述构建自我规制体系。以上市公司自律监管为底层监管基石,当自律监管不足以约束违法行为时升级至劝服优先的行政监管,并以当事人承诺(行政和解)中的从轻或减轻处罚为激励措施,引导上市公司自我规制并建立合规制度。在自我规制体系之外,以传统的公私二元执法作为最后的追责工具,化解自我规制体系失灵的问题。

徐文鸣提出,更快更早发现造假行为需多维度发力。一是依托监管科技,建立智能风险预警模型,实时监测异常数据波动和交易行为模式,及时发现潜在的造假迹象;二是完善“吹哨人”机制,保护和奖励举报人,确保举报渠道畅达;三是建立多元化信息披露和处理渠道,鼓励分析师、媒体等具备专业性与更为畅通的信息收集渠道的市场参与者对上市公司进行深入研究和监督,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质疑和报道;四是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制定更为完善的行业自律规则,对会员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发现的造假行为及时进行通报和惩戒。

此外,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往往不是上市公司的单独行为,通常都有中介机构的参与。王志鹏表示,这就需要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协同,进行穿透式监管、全链条问责,同时要提高中介机构执业质量,防范风险于未然。

]]>
//m.geniepage.com/?feed=rss2&p=25491 0
进一步加强香港与内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 //m.geniepage.com/?p=25388 //m.geniepage.com/?p=25388#respond Tue, 24 Dec 2024 01:39:21 +0000 //m.geniepage.com/?p=25388 过去一年香港金融体系非常稳定,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持续巩固和提升。回看过去十年,香港与内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给香港金融业不断带来新的发展空间,得益于债券通、跨境理财通等业务,很多中介托管机构、资产管理机构过去10年在香港实现了大幅扩张。”近日,香港金管局总裁余伟文率领香港银行公会代表团访京,并接受了《金融时报》等媒体的采访。

在采访中,余伟文表示,接下来香港要进一步加强与内地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更好发挥香港作为连接内地和国际金融市场的桥梁作用,并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金融科技、绿色金融、人民币国际化等机遇。

国际投资者投资人民币资产意愿维持在较高水平

2024年是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互联互通十周年。继2014年和2016年分别开通了沪港通和深港通后,后续陆续开通了债券通、跨境理财通、ETF通以及互换通。

“起初的时候,没有想到互联互通大家庭会有那么多成员。”余伟文感叹道,这一系列的互联互通合作为国际和内地投资者提供了更多便利的投资渠道,让他们可以沿用熟悉的市场惯例配置内地或海外资产。

余伟文表示,会继续通过完善各种配套工具,例如离岸国债期货、回购、抵押品管理等,吸引更多国际投资者通过互联互通机制投资在岸资产,同时持续完善债券通机制,包括研究扩大债券通南向通合资格境内投资者范围,支持内地机构进行多元化海外投资,也借此吸引更多国际发行人在港发债。个人投资者方面,也会探索进一步优化跨境理财通,便利大湾区个人投资者进行跨境投资。

推出生成式人工智能沙盒促进银行负责任创新

谈及金融科技监管,余伟文表示,香港金管局为促进数字金融及金融科技发展提供有利的监管环境,采用“风险为本”的监管原则,根据有关金融活动或科技应用所衍生的风险,制定相应的监管要求,提供原则为本的指引。为协助银行平衡应用新科技的利益与风险,香港金管局采取互动和持续演进的监管方法,推出包括金融科技监管沙盒、生成式人工智能(GenA.I.)沙盒等在内的多项措施。

随着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香港银行业也一直在使用人工智能来提高运营效率和改善客户体验。余伟文表示,银行在客户管理周期中的不同环节——从客户开拓,到客户维护,乃至相关风险管理——都已经开始采用生成式人工智能。除了其变革性的力量,生成式人工智能也带来了挑战和风险,包括可解释性和模型治理等。

在此背景下,香港金管局与香港数码港在2024年8月推出GenA.I.沙盒,使银行能够在风险管理框架内试验其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案例。据悉,首轮沙盒测试申请已于11月15日截止,香港金管局共收到超过40个测试用例。下一步,香港金管局将审视并确定测试的优先级,预计GenA.I.沙盒的首轮测试将于2025年1月初开始。

通过GenA.I.沙盒,银行可以在风险管理的框架内测试新的想法,并得到及时的监管回馈和必要的技术支持。这使得银行能够更全面地评估不同用例的可行性,并在全面落地之前进行必要的调整。这种互动和持续演进的方法,也让监管机构能够及时了解可能威胁金融系统的潜在风险,并分享业界良好做法,以促进银行负责任地开展创新以及应用GenA.I.。

]]>
//m.geniepage.com/?feed=rss2&p=25388 0
国泰君安、海通证券,最新公告! //m.geniepage.com/?p=25342 //m.geniepage.com/?p=25342#respond Sun, 15 Dec 2024 02:02:22 +0000 //m.geniepage.com/?p=25342 12月13日,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国泰君安拟以发行A股股票、H股股票方式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相关22项议案。
而就在前一日晚间,两家公司均发布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涉及共11名相关自然人、4家机构买卖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A股股票。其中,国泰君安副总裁韩志达、国泰君安总审计师赵宏均出现在买卖名单上,引发关注。

公告内容显示,韩志达、赵宏称,其所持国泰君安的股票来源均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且交易国泰君安股票行为均发生在担任国泰君安相关职务之前。在自查期间买卖国泰君安股票的行为,是基于个人和家庭的资金需求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
同时,韩志达、赵宏均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之前,不再买卖国泰君安、海通证券股票。不存在泄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国泰君安、海通证券股票或操纵国泰君安、海通证券股票等禁止交易的行为。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条规定,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必须依法转让。
不过针对证券公司的证券从业人员实施股权激励,《证券法》第四十条明确,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可以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持有、卖出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11人均称买卖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
12月12日,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均发布公告,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A股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涉及11名相关自然人买卖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A股股票。

具体来看,除韩志达、赵宏外,还包括海通证券境外法律顾问高伟绅律师行顾问律师吕娜的配偶周洋、国泰君安法律顾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奕的父亲孙加华、海通证券法律顾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助理徐忆琳的父亲徐伟程、海通证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苏安南、海通证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谭学渊的配偶李辰扬、国泰君安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证券业务副总监金执翰的父亲金伟平、国泰君安员工黄文欣的父亲黄冠土以及国泰君安监事沈赟的母亲熊晓华。
据悉,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国泰君安、海通证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事项或就本次交易申请股票停牌(孰早)前六个月至《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首次披露之前一日止,即自2024年3月5日起至2024年11月21日期间。
根据公告,韩志达于2024年5月15日,卖出13.86万股国泰君安A股股票,于2024年7月17日起担任国泰君安副总裁,交易国泰君安股票行为发生在其担任国泰君安副总裁之前。截至目前,韩志达还持有7.14万股限售股。
赵宏于2024年10月16日、17日,分别卖出2万股、5.27万股国泰君安A股股票,于2024年10月30日起担任国泰君安总审计师,交易国泰君安股票行为发生在其担任国泰君安总审计师之前。截至目前,赵宏还持有32万股流通股和20.23万股限售股。
证券从业人员信息公示显示,韩志达于2012年10月登记为保荐代表人,执业机构为国泰君安;赵宏于2004年6月登记为一般证券业务人员,执业机构为国泰君安。
两人均称,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国泰君安股票的行为,是基于本人和家庭的资金需求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卖国泰君安股票的情形。且自查期间,除上述情况外,本人及直系亲属等相关人员不存在其他买卖国泰君安、海通证券股票的行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之前,不再买卖国泰君安、海通证券股票。承诺前述说明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法律后果及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其余九人也均表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海通证券股票的行为,完全基于公开市场和个人独立判断,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财务、法律核查意见: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除前述11个自然人外,国泰君安、海通证券、东方证券、中银证券也均出具自查报告,说明自查期间买卖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A股股票的情况。其中,东方证券为国泰君安的独立财务顾问、中银证券为海通证券的独立财务顾问。

四家机构均表示,已经制定并执行信息隔离管理制度,在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之间设置了隔离墙,防止内幕信息不当流通。买卖交易国泰君安与海通证券股票是相关部门依据自身独立投资研究做出的决策,属于日常市场化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且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买卖国泰君安、海通证券A股股票的行为。
据东方证券、中银证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以及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顾问核查意见显示,四家机构均认为,基于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及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自查情况,并在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相关说明与承诺以及访谈确认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相关机构及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国泰君安和/或海通证券A股股票的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其买卖股票行为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国泰君安证券换股吸并海通证券是当前受关注度最高的一单证券业并购案。作为迄今为止中国资本市场史上规模最大的“A+H”双边市场吸收合并,这桩并购案正马不停蹄地推进:“十一”假期后,公告交易预案;11月21日,正式披露交易草案,明确合并重组诸多细节;12月13日,两家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根据草案,国泰君安将配套募集不超过100亿元资金,其中,计划用于合并后公司国际化业务、交易投资业务、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均不超过30亿元,拟用于数字化转型建设的资金不超过10亿元。
招商证券非银金融首席分析师郑积沙表示,合并完成后,新主体净资产将位列行业首位,“投资—投研—投行”联动有望带来更多项目交叉推荐,实现跨越式发展,向“具备国际竞争力和市场引领力的一流投资银行”目标迈进。
大家都在看

]]>
//m.geniepage.com/?feed=rss2&p=25342 0
压缩“套利”空间 疏通利率传导 《关于优化非银同业存款利率自律管理的自律倡议》发布 //m.geniepage.com/?p=25228 //m.geniepage.com/?p=25228#respond Wed, 04 Dec 2024 13:33:00 +0000 //m.geniepage.com/?p=25228 11月28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以下简称“利率自律机制”)工作会议召开。利率自律机制15家核心成员、其他全国性银行、利率自律机制秘书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非银同业存款利率自律管理的自律倡议》(以下简称《倡议》)。《倡议》自2024年12月1日起生效。

在业内专家看来,《倡议》的发布有助于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持续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倡议》可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有效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促进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为实施好支持性的货币政策、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营造适宜利率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该专家表示。

非银同业存款利率市场化程度不足

“当前,非银同业活期存款已显著偏离合理水平,未能体现政策利率传导。”有业内人士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据该人士分析,当前,非银同业存款利率市场化程度不足,不跟随央行政策利率变动,滋生套利空间。数据显示,2022年至2024年三季度,央行政策利率从2.2%降至1.5%,而同业活期存款利率基本不随央行政策利率变化,始终维持在1.75%左右的水平。据了解,个别财务公司、理财子公司在某银行的同业活期存款利率近3%,而四大行的一般性活期存款利率仅为0.1%。

据业内人士称,近年来,非银机构普遍资金量较大,占据议价优势,与银行一对一谈判要高价。同时,银行为满足内部考核规模要求或流动性指标需要,宁愿“花钱买存款”。“这种行为增加了银行息差压力,滋生套利空间。”有专家表示,近年来,银行存款利率持续下行,但同业活期存款利率“降不动”,吸引部分存款绕道基金、理财存入同业,推高整体负债成本。同业存款利率市场化程度不足,引发多种套利模式。例如,企业存款通过绕道财务公司变成同业存款,可赚取超过100个基点的利差。“将同业活期存款纳入自律后,有利于缓解银行息差收窄压力,更能有效调节资金供求和资源配置,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一位机构人士表示。在其看来,此举利好银行股估值,有利于支持资本市场平稳发展,提振投资者信心。

个别金融基础设施机构存在套利空间

据《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当前,金融基础设施结算性资金同业存款利率未随央行政策利率调整而变化。金融基础设施沉淀的结算性资金均为同业活期存款,由于资金量巨大,议价能力较强。据悉,个别金融基础设施机构同业活期存款参照已失效20多年的规定,要求银行按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目前为1.62%)付息。

“个别金融基础设施机构存在套利空间。”有业内人士表示,我国金融基础设施公司是为各类金融活动提供基础性公共服务的系统及制度安排的特殊金融机构,主营业务收入应该来自登记、托管、结算等服务费,而个别金融基础设施机构利用金融基础设施参与者存放的账户资金套利。

《倡议》的发布旨在打破梗阻,疏通利率政策传导。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通过引导金融基础设施同业活期存款利率与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利率走廊下廊)联动以及引导除金融基础设施机构外的其他同业活期存款利率与央行政策利率联动,疏通利率传导渠道,强化利率政策执行,维护理性有序的竞争秩序。责任编辑:袁浩

]]>
//m.geniepage.com/?feed=rss2&p=25228 0
减免超5万亿元:小微企业轻装前行 //m.geniepage.com/?p=25199 //m.geniepage.com/?p=25199#respond Thu, 28 Nov 2024 02:15:43 +0000 //m.geniepage.com/?p=25199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持续实施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恢复发展,税费优惠减免额从2019年的0.58万亿元增至2023年的1.3万亿元,年均增长22.1%,5年累计减免超5万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至9月,小微企业享受税费减免9461亿元,同比增长6.7%。在一系列政策支持下,全国小微企业税负明显减轻,经营持续向好,活力有效释放,发展信心不断增强。

近年来,国家推出的税费支持政策力度大、范围广、精度高,进一步减轻了小微企业税收负担(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缴纳的各项税收占比)。

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小微企业税负为1.65%,同比下降9.6%。其中,主要行业税收负担显著减轻。今年前三季度,占比约四成的批发零售业税负为1.09%,较2019年下降26.6%。建筑业、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税负分别为1.67%和2.56%,较2019年下降19.8%和16.3%。住宿餐饮、交通运输、居民服务、教育、卫生等民生领域税负大幅下降,较2019年降幅在40%上下,显示出减税降费政策对保民生、稳就业的重要作用。软件信息、文体娱乐、科学研究等国家支持发展的现代服务业税负较2019年降幅均超30%。

政策红利持续释放,增强了小微企业发展信心。2019年至2023年,全国新办小微企业累计近5000万户。今年前三季度,新办小微企业1245万户,同比增长4%。其中,批发零售、交通运输、文体娱乐、农林牧渔等行业新办户增幅均达两位数以上。国家税务总局纳税申报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9月底,全国共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8156万户,占全国经营主体总户数的96.5%。

就业容量持续扩充。个人所得税申报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3年,小微企业工资薪金申报人数占全国申报总人数的比重从38%升至43.2%,年均增长7.6%,明显快于大型、中型企业的4.1%和2.4%。今年前三季度,小微企业工资薪金申报人数同比增长7.1%。同时,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催生就业新岗位。2019年至2023年,从事互联网和相关服务的小微企业申报人数年均增长13.6%;餐饮、文化、体育、娱乐、居民服务领域更多企业以互联网为依托开展经营活动,新业态、新模式对就业稳定增长的带动作用较为明显,年均增速均在两位数左右,高于小微企业总体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一系列税收数据表明,在包括税费政策在内的政策“组合拳”支持之下,量大面广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持续恢复向好,展现出较强的韧性和活力。税务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推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和创新服务举措落实落地。同时,聚焦经营主体关切,协同相关部门在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税收营商环境、减轻企业成本负担上持续加力,助力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

]]>
//m.geniepage.com/?feed=rss2&p=25199 0
多家银行提高快捷支付交易限额释放什么信号 //m.geniepage.com/?p=25118 //m.geniepage.com/?p=25118#respond Thu, 14 Nov 2024 03:47:39 +0000 //m.geniepage.com/?p=25118 近期,多家银行宣布提升支付宝或财付通快捷支付交易限额。部分银行将单笔限额提升至原来的4倍,至20万元;月累计限额提升至原来的10倍,至600万元。

“提高支付交易限额能够为用户提供更大的消费空间,进而刺激消费。尤其是在促销活动或节假日购物高峰期,较高的交易限额可以鼓励消费者进行更多的大额消费,从而推动整体消费水平的提升。同时,也有助于带动银行交易规模、交易频次等进一步增长。”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叶银丹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分析认为。

根据交通银行公告,该行将自2024年11月18日起,将该行借记卡在支付宝消费场景的快捷支付限额提升至人民币单笔20万元、日累计20万元、月累计600万元。

对比调整之前的限额(即单笔5万元、日累计10万元、月累计60万元),本次提额将单笔限额、日累计限额、月累计限额分别提升至原来的4倍、2倍、10倍。

对于微信支付限额,交通银行电话客服人员告诉记者,该行目前对微信支付限额仍为单笔5万元、单日10万元、单月60万元。

除交通银行外,此前,招商银行、邮储银行也发布公告提升交易限额。其中,招商银行自10月10日起,将借记卡在支付宝消费场景的快捷支付交易限额提升为单日20万元、单笔20万元。调额之前为单日5万元、单笔5万元。

邮储银行自7月18日起,将财付通借记卡快捷支付交易限额调整至单笔4万元、单日8万元、月累计6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交易限额针对的“快捷支付”,是指将银行卡绑定到用户常用的第三方支付App上进行支付。这类银行卡主要是借记卡。

记者从多家国有大行电话客服获悉,目前,多数银行在支付宝、微信支付的快捷支付限额大多在单笔5万元、单日10万元的水平。可以看到,本次调额力度较大。也有不少专家预计,后续或有银行跟进提额。

“银行应该对自身的风险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充分了解用户的支付需求和消费习惯,包括用户的日常消费金额、大额消费场景、支付频率等。”叶银丹认为,通过提升快捷支付限额,银行能够增强客户对其服务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当客户在进行大额交易时,如果能够顺利完成支付,将会对银行及其合作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产生更积极的印象,这种良好的用户体验不仅能促进客户留存,还能吸引新客户。

11月12日,京东官微发布消息,截至11月11日23时59分,2024年京东“双11”购物用户数同比增长超20%,京东采销直播订单量同比增长3.8倍。天猫“双11”已支持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下单链路也更加简单。今年“双11”期间,平台促销叠加家电以旧换新国家补贴,进一步点燃了消费者换新热情。以家电为代表的传统消费需求和供给正在逐步形成正循环。

一系列动作都在释放推动消费持续扩大的积极信号。

“随着支付限额的提升,消费者可以一次性完成较大金额的交易,从而可能会进行更多的大额消费。这种变化可能会促进某些行业的销售增长。同时,消费者也可能会更加积极地参与线上购物和其他数字化服务。”叶银丹表示。

与此同时,与提升支付限额相关的风险也受到市场关注。一方面,从银行机构角度而言,这需要银行提升合规与风控能力。专家认为,随着技术的发展,银行能够利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手段,对用户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测,从而有效降低风险。这使银行在提高限额时,可以更有把握地管理潜在风险;另一方面,专家提示,大额交易可能会引起不法分子的注意,消费者需要提升防骗意识和能力。同时,如果消费者未能妥善管理自己的财务,容易导致过度消费,从而产生债务问题。因此,在享受支付便利的同时,消费者也要理性消费。责任编辑:杨喜亭

]]>
//m.geniepage.com/?feed=rss2&p=25118 0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将金融租赁公司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1% //m.geniepage.com/?p=24734 //m.geniepage.com/?p=24734#respond Fri, 27 Sep 2024 06:52:14 +0000 //m.geniepage.com/?p=2473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金融租赁公司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优化金融服务,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有9章。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是修改完善主要出资人制度。提高金融租赁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新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境外制造业企业三类主要出资人类型;适当提高主要出资人的总资产、营业收入、注册资本等市场准入标准以及最低持股比例要求,强化主要出资人的股东责任。
二是强化业务分类监管。按照业务风险程度及所需专业能力差异,进一步厘清基础业务和专项业务范围,删除非主业、非必要类业务,严格业务分级监管。
三是加强公司治理监管。全面贯彻近年来金融监管部门出台的关于公司治理、股东股权、关联交易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监管法规和制度要求,进一步明确了金融租赁公司党的建设、“三会一层”、股东义务、薪酬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监管要求。
四是强化风险管理。明确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充足、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以及重大关联交易等方面的监管要求,优化增设部分监管指标,明确监管评级、监管强制措施等方面要求。
五是规范涉外融资租赁业务。明确相关业务经营规则,明确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外设立项目公司作为专项业务进行管理。
六是完善业务经营规则。针对业务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补充完善转受让融资租赁资产、联合租赁、固定收益类投资、保理融资、合作机构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具体经营和管理规则。

《办法》修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金融监管、防控金融风险、完善机构定位的重要举措,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强化监管,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指导金融租赁公司做好《办法》实施工作,引导金融租赁公司坚守融资与融物相结合功能定位,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支持设备大规模更新,助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
//m.geniepage.com/?feed=rss2&p=24734 0
让并购重组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m.geniepage.com/?p=24673 //m.geniepage.com/?p=24673#respond Mon, 16 Sep 2024 01:20:07 +0000 //m.geniepage.com/?p=24673 今年以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持续升温,特别是近一段时间,中船系、券商系等多起行业龙头的合并事件引发关注。9月2日晚,中国船舶集团下属两家A股上市公司——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发布公告称,双方正在筹划由中国船舶通过向中国重工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9月5日,国泰君安公告称,正在筹划向海通证券全体“A+H”股换股股东发行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并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9月8日,盐湖股份公告称,拟组建中国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盐湖股份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中国盐湖集团,实际控制人将由青海省政府国资委变更为中国五矿。

并购重组是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战略转型的重要手段。并购重组是一种通过转移公司所有权或控制权的方式实现企业资本扩张和业务发展的经营手段,是企业资本运作的重要方式,其不仅涉及财务和资本结构的调整,还涉及业务、人力资源及企业文化的整合。通过有效的并购重组,企业不仅可以提升自身竞争力,还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持续的增长和发展。特别是在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并购重组可以使资本布局结构更加优化,资源配置更趋合理,产业链上下游资源配置不断优化,打造高效协同的产业生态,提升整体竞争力。

随着国内经济结构的持续优化、产业升级的加速推进以及政策的支持,我国资本市场正迎来新一轮并购重组“活跃期”。数据显示,2024年5月以来,A股上市公司共披露46单重大资产重组项目,7单发股类重组提交证监会注册。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总体看,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并购案例相继涌现,呈现出“硬科技”企业并购较为活跃,助力技术创新与资源整合的特点。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跃度提升,离不开政策的鼓励支持。2024年2月,证监会召开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座谈会,提出“进一步优化并购重组监管机制、大力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投资价值”。2024年4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鼓励上市公司聚焦主业,综合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方式提高发展质量”。

今年6月,在科创板开板五周年之际,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升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性,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其中,在更大力度支持并购重组方面提出,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开展产业链上下游的并购整合,提升产业协同效应。适当提高科创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估值包容性,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着眼于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收购优质未盈利“硬科技”企业。

两个多月以来,科创板半导体、生物医药领域并购重组典型案例不断涌现,艾迪药业、芯联集成等多家公司接连发布产业并购方案。围绕“硬科技”企业产业链资源进行整合的纵向并购,有望成为新一轮高质量并购重组的主要特征。通过并购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将有效协同,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进而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持续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有利于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面对新一轮并购重组“风口”,企业若想“弯道超车”,实现“1+1>2”的效果,还需要“稳健驾驶”。首先,战略协同是并购成功的关键。企业要注重挖掘双方资源的互补性,判断通过并购能否实现业务互补、资源共享、市场扩张等目标。其次,并购后的整合也是关键所在。面对企业文化、管理模式、业务流程等方面的差异,企业需要在并购后制定科学合理的整合计划和实施方案,加强资源整合,通过对被并购企业的资产、技术、人才等要素进行重新配置和优化组合,以实现协同效应的最大化。再次,要应对好估值风险。由于信息不对称、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在并购过程中容易出现对目标企业的估值偏差,导致公司财务风险的增加。企业需要借助专业机构的力量进行尽职调查和估值分析,同时,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需求制定合理的定价策略。责任编辑:袁浩

]]>
//m.geniepage.com/?feed=rss2&p=24673 0
外贸企业“脚底成本”下降 金融服务质效提升 //m.geniepage.com/?p=24151 //m.geniepage.com/?p=24151#respond Sun, 14 Jul 2024 02:28:02 +0000 //m.geniepage.com/?p=24151 “如果按照之前的政策,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以下简称‘名录登记’)需前往外汇局申请,而企业开户在银行办理。现在在银行预约开户的同时就能同步提交名录登记申请。”6月3日,深圳准备好了贸易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成功在银行办理了名录登记业务,“不到10分钟就一次性完成了收外汇全部手续,业务流程实在是太便利了!”

上述公司是深圳市一家从事LED等电子产品进出口的小微企业,让该公司体验到银行高效“一站式”服务的背后是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又一次优化——国家外汇管理局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新政”),新政从优化外贸企业名录登记管理、简化外汇业务流程等方面深化货物贸易外汇便利化改革,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近年来,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我国迈入新发展阶段,境内外市场加强联动,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对贸易监管和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国家外汇管理局持续深化贸易外汇便利化改革,在守正创新中求突破,在服务民生上出实招,以高效、安全、稳定的跨境资金结算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此次新政就是在提升外贸金融服务水平方面的又一项创新之举。

目前,新政实施已经“满月”,一个多月以来,新政实施效果如何?银行和外贸企业是否能适应新的政策举措?对此,《金融时报》记者采访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多家外贸企业。

优化外贸企业名录登记管理  可由银行采集企业信息

“现在,我们企业预约开立银行账户就能同步办理名录登记,不到10分钟就能一次性完成名录登记和账户开立的全部手续。”深圳绿色云图科技公司工作人员对新政的实施频频点赞,“很顺畅,也确实方便多了”。

记者了解到,按照现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外贸企业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前,需要办理名录登记。此前,名录登记属于行政许可,企业需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办理有关手续。2023年,全国各级外汇局共办理名录登记近19万笔,占当年各级外汇局行政许可业务笔数的七成以上。

近年来,我国对外开放持续深化,推动贸易管理政策快速更新迭代。相关外贸管理部门也在持续优化对外贸企业的管理方式,许多贸易管理由事前准入转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理。记者注意到,此次新政的一大亮点就是顺应管理方式的转变,对名录登记管理进行了大幅优化——将外贸企业名录登记由行政许可调整为银行采集企业信息。

调整后,办理贸易收支的新设企业在银行开立外汇账户时,可同步办理名录登记手续和后续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名录信息仍有效的企业无需在银行重新办理名录登记。记者观察到,新政实施以来,多地银行第一时间响应政策导向,进行系统升级改造,将名录登记功能嵌入自身业务系统,从而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外汇服务体验。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政实施首月,深圳全市各银行已累计为1104家新企业办理了名录登记,平均办理时间从1个工作日缩短到15分钟以内,满足了外贸企业“就近办、快速办”的需求。

总的来看,相较于新政发布前,银行提供的“一站式”服务有效降低了外贸企业办理外汇收支业务的“脚底成本”。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称,截至6月30日,全国银行累计办理名录登记业务13202笔。据调研,银行可在15分钟内完成名录登记办理手续,较新政实施前的平均办理时间(约1个工作日)大幅缩短。

简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贸易收支手续

近年来,作为开放型经济重要平台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加快发展,相关贸易涉及主体多、业务链条长、交易模式复杂,创新业务不断涌现,对优化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针对这一情况,新政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的贸易收支手续进行了简化。

据介绍,对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贸易外汇业务,企业可采取资金流与货物流不对应的交易方式。新政实施前,区内企业办理收付汇与进出口主体不一致的业务时,银行在真实性审核基础上,还需审核海关监管单证和主体不一致的书面说明等材料。但部分业务模式下,区内企业缺乏海关监管单证,例如,在跨国公司销售中心贸易模式下,区内企业将自境外采购的货物销往境内区外的下游公司,货物最终由下游公司报关进口,区内企业难以获得相应报关凭证。此外,部分区内企业虽然进出口主体与收付汇主体不一致,但业务模式和交易对手单一、交易频繁,综合风险管理要求和企业便利化诉求,银行表示无需企业办理相关贸易外汇收支时重复提交主体不一致的书面说明。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新政落地实施后,区内企业办理进出口与收付汇主体不一致的业务时,银行可自主决定审核交易单证种类,为企业提供个性化外汇服务,平均可节约一半以上的审核时间,业务办理效率大幅提升。爱思易(江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就是这一政策的受益者。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家公司是一家注册在海关特殊监管区的企业,该企业每月都在中国银行南通分行办理由他人代理报关的保税商品进口付汇业务。由于企业对外提供书面说明需要履行较为复杂的内部审批手续,而合同、发票等材料可由业务人员直接提供,因此,新政出台后企业内部审批的流程大幅精简,业务办理效率明显提升。

业内人士表示,新政的实施,赋予了银行外汇服务更大自主权,对于降低外贸企业外汇业务办理的时间成本,构建更加安全、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贸易外汇结算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

放宽货物贸易特殊退汇免于登记业务权限

“我们是一家在山西太原经营原料药出口的企业,因原料药进出口通关、检验、退运时间较长,退汇时间经常超过180天,原先需要前往注册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大同市分局现场办理超期限退汇登记。新政实施后,太原当地银行在审核确认退汇业务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后,就可以直接为我们办理20万美元以下的超期限退汇收汇业务。”国药集团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对新政的实施赞不绝口,“现在每笔业务可节约2天左右的时间,企业资金结算效率大幅提升。”

像上述公司一样,不少外贸企业在日常经营中,会出现由于货物质量或商品价格改变、交易合同终止或变更等因素导致货款退汇的情况。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企业遵守外汇管理规定等情况,将贸易收支名录内企业分为A、B、C三类并实施分类管理。此前,A类企业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货物贸易特殊退汇(特殊退汇包括非原路退回或退汇时间间隔超过180天)和B、C类企业的货物贸易特殊退汇业务,需到所在地外汇局进行登记后方可在银行办理。

为进一步便利企业跨境贸易外汇收支结算,新政在统筹促便利和防风险的前提下,对该业务权限进行了优化调整,将银行办理A类企业货物贸易特殊退汇的标准,从现行单笔等值5万美元提高至等值20万美元。

上述权限的放宽,是外汇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的体现,也意味着更多外贸企业能够享受到便利的退汇服务。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新政实施后,预计约有50%的货物贸易特殊退汇登记业务无需前往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办理。截至6月30日,银行累计办理特殊退汇便利化业务263笔。

“由于银行办理小额特殊退汇业务时积累了相应审核经验,且近几年银行展业能力不断提升,对特殊复杂业务的审核能力不断增强,因此,放宽银行办理货物贸易特殊退汇免于登记业务权限的风险总体可控。”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
//m.geniepage.com/?feed=rss2&p=24151 0
金融监管“长牙带刺”常态化 //m.geniepage.com/?p=24148 //m.geniepage.com/?p=24148#respond Sat, 13 Jul 2024 02:24:41 +0000 //m.geniepage.com/?p=24148 上半年金融机构收3000余张罚单 金额超12亿元

金融监管“长牙带刺”常态化

我国金融监管“长牙带刺”常态化路径日渐清晰。根据同花顺相关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金融机构累计收到3000余张罚单,涉及金额超12亿元。其中,招银理财、信银理财、平安理财等银行理财公司接连收罚单。业内专家表示,当前我国金融行业严监管保持高压态势。未来力度会不断强化,且专业化持续提升,更加强调系统化“一盘棋”统筹管理,不断压缩制度套利空间。

上半年机构罚金超12亿元

金融机构正在经历严监管时刻。7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宁波镇海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因信贷管理不尽职,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罚款90万元。时任宁波镇海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客户经理张进朝存在员工异常行为,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三年。

这只是上半年金融机构被处罚的“缩影”。根据同花顺最新数据,今年上半年,金融机构共收到3856张罚单,罚没金额合计12.91亿元。其中以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开出的罚单最多,共3121张。在今年上半年3000余张罚单中,银行罚单占绝对的大头,共收到2112张罚单,合计被罚没9.17亿元,同比减少36.05%。保险处罚力度排第二,共收到1288张罚单,合计被罚没1.91亿元,同比增加15.76%。

其中,上半年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累计开出25张罚单(注:以官网“总局机关”公开披露的行政罚单为准),罚款金额约1.4亿元。其中4张罚单直接指向银行,涉及招商银行、平安银行等,而银行理财子也是处罚的重点。

另外,信托行业也是被罚的“重灾区”。据同花顺数据,今年上半年,金融监督管理局各地分局已对7家信托公司或者相关负责人开出罚单,合计1780万元。对比来看,2023年上半年7家信托公司合计被罚780万元。从处罚力度来看,虽然违规公司数量一致,但罚金规模同比增加1000万元,增幅达到128%。

“国内监管严字当头,国内金融行业风险防范与规范健康发展离不开严格监管环境,这在国际与国内金融发展实践中均有不少教训。”对此,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表示,自资管新规实施以来,国内基本完成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理财净值化转型,金融理财机构也在积极优化和丰富理财产品体系,满足市场多元化、个性化需求。但金融理财产品市场在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提升,金融理财机构人才队伍、投研能力建设,依法规范展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内部风险控制,投后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杜阳分析称,当前,我国金融理财市场主要呈现三方面特点,一是监管日趋严格。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金融理财市场已经由规模扩张进入质量提升阶段,监管部门需要在转型过程中积极引导,严格规范,保证市场的高质量发展,主要体现在严格规范理财行业产品设计、信息披露、风险防范等方面。二是产品创新日趋多元化,强监管态势并未影响行业快速发展进程,金融理财市场依然保持着较高的创新活跃度。许多新型理财产品和金融科技应用不断涌现,满足了不同层次投资者的需求。三是投资者价值投资观念日益深入。随着监管要求的提升和市场的发展,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投资知识逐渐提高。这有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减少因盲目投资而产生的金融风险。

理财业务成“高发区”

记者发现,今年上半年被监管部门直接处罚的银行数量相比去年有所下降,但被处罚的银行理财子公司数量同比明显增加。6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披露,招银理财、信银理财、平安理财、建信理财和中银理财共5家银行理财公司因理财业务违规行为遭监管处罚,合计被罚2900万元。除了上述理财公司,招商银行也同样因为理财业务违规被罚款350万元。

罚单显示,这5家理财公司涉及6类违法违规事由,处罚的核心内容集中在两方面:未能有效穿透识别底层资产和信息披露不规范。具体来看,招银理财被罚的金额最多,达850万元。其中,该公司理财业务存在2项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能有效穿透识别底层资产和信息披露不规范。信银理财在理财业务方面共涉及4项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信息披露不规范、理财业务投后管理勤勉尽职义务履行不到位、单只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债券超过净资产的10%以及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理财产品投资的金融资产,因此被罚750万元。

自2019年6月第一家理财公司成立以来,监管部门已对13家理财公司进行罚款处罚,包括国有银行、股份行和城商行旗下的理财公司、合资理财公司等,罚金合计高达7070万元。涉及违法违规原因包括:超出投资比例限制、信息披露不规范、风险管理缺失、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不当合作机构管理、资产信息登记不准确、内部控制不足等。

“过去几年,银行业监管日趋常态化。而理财和信托罚单增加,是因为近年来这些领域变化较大,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出现较多,需要通过强监管来跟随行业变化。”对此,知名经济学者、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盘和林表示。

“近年来,商业银行在合规管理方面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导致被罚数量下降。而理财子公司仍是较为年轻的市场主体,其业务模式和风险控制仍处于不断完善阶段,故相对容易出现合规问题。预计未来监管部门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细化监管措施,推动金融机构不断提升合规和风险管理水平。银行理财子公司将加速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风险管理能力,适应更加严格的监管环境。”杜阳分析称。

全面推动金融监管“长牙带刺”

日前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会议要求推动金融监管真正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在金融领域树立起来并长期坚持下去。金融监管总局也明确,要全面落实强监管严监管要求,真正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要着力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加快补齐监管制度短板。要推动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建立健全监管责任归属认领和兜底监管机制,真正做到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同向发力。

在专家看来,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做到“长牙带刺”,必须要有具体细则作为保障。近日,有地方金融监管局向辖内信托公司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与理财公司合作业务合规管理的通知》,点名信托公司与理财公司合作业务存在的四类违规问题,并要求开展合规性排查,包括配合理财公司违规使用平滑机制调节产品收益,配合理财公司在不同理财产品间交易风险资产,为现金管理类理财违规投资低评级债券、违规嵌套投资存款提供通道,配合理财产品不当使用估值方法。

“部分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通过信托计划投资于信用等级在AA+以下的债券,实质为突破投资范围,导致信用下沉风险积累等,属不规范操作。当前信托公司同业合作包括与理财子合作中的主要问题仍是‘通道业务’和‘监管套利’问题。”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邢成表示,严监管趋势下,监管套利虽能带来短期利益,但从银信通道结局来看,短期行为终难长久。

“当前我国监管力量进一步整合管理,通过成立资管司,把银行理财、信托公司、保险资管作为总局下面大资管金融机构汇总统一监管,这将进一步压缩跨行业的合作套利空间。”有资管业内人士认为,未来我国金融监管要进一步建立标准统一,规则明确的理财行业发展要求,确保金融监管无死角、无盲区、无例外。

杜阳建议,监管部门可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一是细化监管政策,制定更加具体和操作性强的监管政策,确保政策执行效果。二是加强监管信息披露,提高监管透明度,定期公布处罚情况和监管动态,增强市场约束力。三是提升科技监管能力,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实时监测和风险预警。

]]>
//m.geniepage.com/?feed=rss2&p=24148 0
淘汰股市“不死鸟” 劣质企业难藏身 //m.geniepage.com/?p=24038 //m.geniepage.com/?p=24038#respond Sun, 30 Jun 2024 11:16:54 +0000 //m.geniepage.com/?p=24038 上市公司“不死鸟”走到了退市边缘。6月21日收盘,中银绒业股价定格在每股0.18元,收盘价已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这意味着,中银绒业或将成为深交所年内首家非ST退市股。

成立于1998年的中银绒业,被市场戏称为A股“不死鸟”。多年来,中银绒业通过变卖资产、破产重整等方式“保壳”,曾多次“披星戴帽”后又摆脱危机。

然而,这次不同了。“不死鸟”的“保壳”手段失灵。

近年来,我国退市制度通过多次完善,在改革发展中建立了与市场发展阶段相适应、相对完整的退市规则体系。退市上市公司家数整体上呈现增多的趋势。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3年,A股退市公司家数分别为17家、20家、46家、45家。今年以来,已有13家公司走完退市流程,另有20余家公司锁定退市。

分析人士认为,随着新一轮退市改革启动,A股市场生态正发生变化,市场越来越重视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和信息透明度,劣质企业将难以藏身。退市的常态化、严格化和透明化,正在推动资本市场形成优胜劣汰和价值投资的新生态。

“不死鸟”的“保壳”手段失灵了

今年以来,上市公司退市警报频繁拉响,“面值退市”数量增多,“市值退市”首次出现,不少此前在市场颇具名气的公司退市,引发市场及投资者广泛关注。

6月23日晚间,中银绒业公告称,截至2024年6月2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中银绒业股票自2024年6月24日开市起停牌。根据相关规定,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深交所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

公开资料显示,中银绒业成立于1998年,最初以羊绒及制品经营为主,2000年在A股上市。自2015年开始,中银绒业的扣非净利润多年亏损。Wind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至2023年,中银绒业有8年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负值。2015年以来,中银绒业股票曾“披星戴帽”,靠变卖资产、破产重整等手段维持上市地位,被市场戏称为A股“不死鸟”。然而,此轮中银绒业股价持续下跌,“不死鸟”的“保壳”手段最终失灵,中银绒业或将成为深交所年内首家非ST退市股。

而就在前不久,“市值退市”第一股诞生。6月18日晚间,重庆建设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建车B”)发布了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称,因5月17日至6月14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市值都低于3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此次公告的发布也意味着建车B成为市值退市第一股。2020年底,新一轮退市改革落地,新增“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3亿元”退市指标。规则发布至建车B退市前,尚未有公司触及市值退市指标。

建车B成立于1995年,并于当年在深交所B股上市,是一家主要从事生产销售汽车空调压缩机的企业。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2017年,建车B营业收入曾高达10.09亿元,但在此之后一路下滑。在归母净利润方面,从2021年到今年一季度,建车B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亏损1.49亿元。

在今年上半年的退市公司中,还有知名房企。6月7日晚,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世茂”)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自律监管决定书《关于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根据公告内容,4月12日至5月15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触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股票上市相关规则,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公司股票于6月14日终止上市暨摘牌。

资料显示,世茂股份成立于1992年,1994年登陆上交所主板。世茂股份是A股上市企业中为数不多的商业地产企业,为世茂集团下属的集综合商业地产开发与销售、商业经营与管理、多元投资于一体的综合地产公司。世茂股份曾多次登上《财富》中国500强榜单,在2021年《财富》中国500强排行榜上,世茂股份排名第435位。

不过,近年来,世茂股份业绩持续低迷。同花顺iFinD显示,2020年,世茂股份实现营业收入217.05亿元,同比增长1.19%;实现归母净利润15.50亿元,同比下滑36.2%。2021年至2023年,世茂股份的营业收入连续3年同比下滑,其中,2022年的降幅达到70.37%;在归母净利润方面,2022年、2023年合计净亏损额约135亿元,今年一季度又亏损了6447万元。

近三年超百家公司退出A股舞台

事实上,今年告别或即将告别A股舞台的公司还有很多。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截至6月26日,今年以来,A股已有13家上市公司退市。根据申万行业分类划分,来自纺织服饰行业的数量最多,有3家,房地产行业、环保行业各有2家,商贸零售、传媒、电力设备、非银金融、基础化工、通信行业各有1家。此外,正源股份将于6月27日终止上市暨摘牌。

从退市原因来看,“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占比最高。Wind数据显示,在目前退市的13家公司中,“面值退市”的企业共有7家;有5家企业因其他不符合挂牌的情形被摘牌;1家公司因连续多年亏损而被摘牌。

若将时间线拉长,不难发现,市场优胜劣汰机制正在逐步形成。回顾近10年(2014年至2023年)A股退市情况,前5年中,每年的退市数量均低于10家,2019年来,A股上市公司的退市数量逐步上升。

《金融时报》记者梳理同花顺iFinD数据时发现,2014年至2019年,A股退市公司数量分别为1家、7家、1家、5家、5家、10家;2014年至2019年,有10家公司的退市原因为吸收合并。2020年,退市数量为17家。2020年12月31日,新一轮退市改革启动,2021年全年,A股退市数量达20家。2022年,退市数量大幅增加至46家,这也创下了A股有史以来退市的最高峰。2023年,A股退市数量继续保持高位,全年45家上市公司退市。

近年来,面值退市持续发力。2023年强制退市的44家上市公司中,有20家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退市原因均为“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今年以来,面值退市威力继续显现。5月31日,正源股份公告称,收到上交所下发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4月30日至5月30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根据规定,公司股票已经触及终止上市条件。这意味着,正源股份成为年内首家面值退市的非ST股。

2021年以来,退市新规持续显效,形成交易类、财务类、重大违法类等多元化退市并重格局。特别是“1元退市”成为A股上市公司常态化退出主渠道,彰显市场化“出清”力量。同时,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的案例也在不断增多。

分析人士认为,2022年以来,退市呈现两个特点:一是面值退市公司数量显著增多,去年面值退市的公司数量接近全部退市公司的一半,市场优胜劣汰的自我调节机制开始形成;二是重大违法类退市公司增多,去年有8家公司因达到重大违法标准进入退市程序。

目前,年内已有13家A股上市公司退市,虽然短期内退市公司未明显增加,但目前处于退市边缘的上市公司数量众多。截至6月22日,有8家公司处于退市整理期,15家公司已收到交易所下发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此外,还有多家公司锁定面值退市。

中泰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徐驰认为,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的“净化器”,其基本功能是淘汰市场上的劣质企业,对提高资本市场上市公司整体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更加科学的退市制度建设与更严格有效的监管有助于完善优胜劣汰机制,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助力资本市场畅通价值发现功能。

六轮改革:从僵而不退到常态化退市

2001年4月,连续4年亏损的PT水仙被证监会终止上市,成为我国资本市场上第一家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标志着我国上市公司退市的序幕被正式揭开。从PT水仙到中银绒业,背后是退市制度这一“净化器”的改革升级。

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关键的基础性制度。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我国退市制度也在不断变革和完善。自1999年证券法初步确立退市制度框架到目前,退市制度先后有6次改革。

2001年的退市制度建立了以净利润为核心的退市标准,明确了风险警示、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的主要环节。2012年,财务退市指标进一步完善,面值退市指标首次推出。此后,退市制度于2014年、2018年又历经两轮改革,主动退市、重大违法退市等制度相继问世。

2020年12月31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修订后的退市规则,此次退市制度改革吸收了科创板、创业板退市改革试点经验,推动股价、市值等交易类指标发挥更大作用,同时,推动“空壳企业”及时出清,并增强了规范运作类、重大违法类退市标准的可操作性。

今年,资本市场迎来了第6次退市制度改革。4月12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九条’”),提出深化退市制度改革,加快形成应退尽退、及时出清的常态化退市格局;同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退市意见》),强调要突出上市公司投资价值,更加精准地实现应退尽退。建立健全不同板块上市公司差异化的退市标准体系,从严打击各种违法“保壳”“炒壳”行为,着力削减“壳”资源价值,以实现进退有序、及时出清的格局。

《退市意见》着眼于提升存量上市公司整体质量,通过严格退市标准,加大对“僵尸空壳”和“害群之马”出清力度,削减“壳”资源价值;同时,拓宽多元退出渠道,加强退市公司投资者保护。

在业内人士看来,修订后的退市制度体系进一步调整了强制退市指标,整体来看降低了退市门槛,提高了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也体现了今后监管部门将继续、持续从严监管的基调。在严格强制退市标准方面,《退市意见》严格重大违法退市适用范围,调低2年财务造假触发重大违法退市的门槛,新增1年严重造假、多年连续造假退市情形;将资金占用长期不解决导致资产被“掏空”、多年连续内控非标意见、控制权无序争夺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取上市公司有效信息等纳入规范类退市情形,增强规范运作强约束;提高亏损公司的营业收入退市指标,加大绩差公司退市力度,是完善市值标准等交易类退市指标。

申港证券认为,退市新规严格执行,加快了市场出清。从初期没有退市制度相关规则导致个别公司“僵而不死”“僵而不退”到退市制度的破冰和退市公司的出现,监管持续推动退市制度化、常态化的运行,符合资本市场的发展轨迹,也给未来资本市场的发展定下基调。

“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进一步收紧财务类退市指标,与建设高质量上市公司和高质量资本市场的目标相一致。”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赵锡军表示,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财务指标最能反映其经营质量,良好的经营业绩是为投资者提供回报的重要基础,收紧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有助于倒逼上市公司从为投资者创造价值的角度出发做好主营业务。展望未来,我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在加快推进,政策部署和落实也将持续推进,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将进一步增强。

“金蝉脱壳”行不通退市不是免罚牌

严格退市制度,推动市场优胜劣汰,对于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同时,如何确保“退得下、退得稳”,保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也是颇为重要的议题。

“大家都非常关心退市涉及的投资者保护,我们的态度非常鲜明,对其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必须‘一追到底’,依法从严惩处相关责任人员,决不允许‘浑水摸鱼’‘一退了之’。”证监会主席吴清日前在2024陆家嘴论坛上表示。

退市不是免罚牌,“金蝉脱壳”行不通。退市制度本是为促进资本市场的优胜劣汰,进一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助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退市不是也不能“一退了之”,尤其是存在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和中介机构,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无论是何种退市,相关责任主体并未改变,对投资者利益保护的责任依然存在。

事实上,加强退市监管,加强退市实施中的投资者保护,是为防止“一退了之”的情况发生,也是实现“退得下、退得稳”的重要前提。新“国九条”明确提出,严格退市执行,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恶意规避退市的违法行为。健全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对重大违法退市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等要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据了解,证监会、沪深交易所将会同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持续强化自律监管、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全方位立体式追责。一方面,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害群之马”强化问责追“首恶”,证监会及时予以立案查处;另一方面,刑事、民事等多方面追责救济同步跟进,加大对违法“首恶”的刑事移送力度。

证监会对退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立案查处,用监管行动表明“退市不是免罚牌”。公开信息显示,截至目前,2024年以来确定退市的公司中,*ST华仪等9家公司退市前已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书,*ST左江等13家公司已被立案调查。*ST庞大面值退市后,证监局对公司财务造假行为从重作出行政处罚,公司及相关人员合计罚款金额超过2000万元,对主要责任人员终身市场禁入。同时,监管部门坚持对包括退市公司在内的财务造假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违法违规行为“一追到底”、依法严惩。

对于投资者赔偿救济,吴清表示,证监会将主动加强与司法机关等方面协作,更好发挥投保机构的能动作用,推动更多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当事人承诺等案例落地,为投资者获得赔偿救济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随着新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发布实施,以及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规则的落地,证券投资者保护体系和民事赔偿机制进一步健全。涉及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上市公司退市的,投资者可通过先行赔付、责令回购或者通过单独诉讼、共同诉讼、申请适用示范判决机制、普通代表人诉讼及特别代表人诉讼等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投服中心也可适时依法启动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并提供其他相应法律服务。

目前,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普通代表人诉讼、特别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等多种投资者索赔方式,均已在退市过程中开始发挥作用,改革效果逐渐显现。2020年退市改革以来,紫晶存储、泽达易盛等一批“害群之马”从市场出清,近2.42万名投资者获得13.65亿元的赔偿。

东海证券分析师陶圣禹认为,在沪深交易所提高强制退市标准的背景下,常态化退市正在稳步推进,监管强调仍将对退市过程中的违法违规问题“一追到底”。此外,监管还明确将主动加强与司法机关等方面协作,更好发挥投保机构的能动作用,推动更多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当事人承诺等案例落地,为投资者获得赔偿救济提供更有力的支持。通过这一系列强有力的监管措施和司法协作,资本市场的退市机制将更加公正、透明,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将更加完善,从而增强市场信心,促进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和健康发展。

]]>
//m.geniepage.com/?feed=rss2&p=24038 0
国家发展改革委回应欧盟拟对进口中国电动汽车征收临时反补贴税 //m.geniepage.com/?p=23907 //m.geniepage.com/?p=23907#respond Wed, 19 Jun 2024 06:43:27 +0000 //m.geniepage.com/?p=23907 新华社北京6月18日电(记者陈炜伟、严赋憬)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李超18日说,6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的初裁披露,拟对进口自中国的电动汽车征收临时反补贴税。这一调查罔顾事实、漠视规则、预设结果,实际是将调查工作武器化、政治化,打着公平竞争的名义破坏公平竞争,对此我们坚决反对。

李超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实践充分证明,短视的贸易保护主义不是出路,温室里的花朵是经不起风雨的。欧盟对自华进口电动汽车加征关税,不仅损害了中国企业合法权益,也将阻碍欧盟企业长远健康发展,还将扰乱和扭曲包括欧盟在内的全球汽车产业链供应链;不仅损害欧盟消费者自身利益、加重欧盟化石能源对外依赖,也将破坏欧盟自身绿色低碳转型进程和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大局。中国积极支持各国汽车企业公平参与竞争,维护全球汽车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我们希望欧方深思慎行,尊重基本经济规律和世贸组织规则,听取欧盟产业界呼吁,纠正错误做法,尽快回到开放合作、绿色发展的正道上来。

]]>
//m.geniepage.com/?feed=rss2&p=23907 0
消费贷 不能只“卷”不“管” //m.geniepage.com/?p=23869 //m.geniepage.com/?p=23869#respond Thu, 13 Jun 2024 12:19:53 +0000 //m.geniepage.com/?p=23869 今年以来,银行个人消费贷利率持续走低。商业银行纷纷加大消费信贷拓客力度,低价竞争愈加激烈。

在银行消费贷利率不断“卷”出新低的同时,消费金融发展中的一些问题也值得关注。在金融监管部门公布的今年一季度银行业投诉中,个贷和信用卡业务的投诉量有所增长,涉及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纠纷也在不断增多。统计数据显示,一季度监管部门接收并转送的银行业消费投诉中,涉及信用卡业务投诉3.2万件,占投诉总量的30.6%。排除有一部分可能是黑灰产的恶意投诉之外,消费金融投诉率较高是不争的事实。

具体而言,一些消费信贷机构过度降低准入门槛,吸引消费者使用信贷产品,一旦消费者想退出,却设置种种障碍;一些信贷类金融广告没有发布实际的年化利率水平,而是用表面上看起来较低的“日利率”“月利率”误导消费者;还有一些机构在消费场景中诱导、刺激超前消费,没有提醒消费者应当承担的还款义务。

眼下,“618”购物节即将开启。不少个人消费贷款已嵌入各类线上消费场景,可实现全流程线上自动放款。伴随互联网发展而成长起来的年轻人,习惯线上消费、具有信贷消费意识,自然成为网购和消费信贷市场的主力军。在此背景下,规范消费信贷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迫在眉睫。

毋庸置疑,要进一步发挥消费信贷对消费的促进作用,更好释放消费潜力,需要各方形成合力,建立起适应市场新特点的制度规则,帮助消费者,特别是年轻消费者培养理性消费、适度借贷的理念,夯实消费金融市场良性、稳健发展的根基。

首先,银行机构应该承担起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加强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避免过度授信。

过度授信可能导致不应贷、过度贷等问题。一些银行为了追求短期利益,盲目扩大贷款规模,放松了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从而增加了信贷风险。一些借款人虚构贷款用途、挪用信贷资金等行为则可能导致资金他用,增加了银行的资金风险。因此,银行一是应该建立健全信用评估体系,对借款人的收入、征信等进行全面评估,确保贷款发放的合规性和安全性;二是应该加强对资金流向的监控,防止信贷资金被挪用,建立完善的资金流向监控机制,对借款人的贷款用途进行定期检查和跟踪,确保信贷资金用于合规用途;三是应该满足消费者真实合理的消费需求,培育理性消费、适度借贷的理念。只有做好消费者保护,倡导合理借贷,营造健康、理性的行业生态环境,机构和消费者才能从行业长期稳健发展中持续受益。

其次,金融监管部门需加大对银行消费贷业务的监管力度,加强对银行消费贷业务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金融监管部门一方面要制定统一规则,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加强对各类相关机构的风险监管和监测,督促银行机构诚信、规范经营;另一方面也要搭建好市场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个人信用体系,帮助银行机构尽可能充分掌握借贷者整体负债水平,动态精准地把握借款人的真实还款能力。

再次,消费者特别是年轻消费者应主动培养适度借贷的习惯。

去年9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关于金融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的通知》明确强调了要降低消费金融成本,加大新型消费和服务消费金融支持。同时,通知还强调需引导消费者树立理性消费观念,避免多头共债、过度借贷。

消费者应当认识到,消费信贷是用来解决合理消费之需的,而不是用来满足脱离自己实际承担能力的物质追求。消费者还应看清信贷产品的相关条款,避免被所谓的低息误导。要树立正确的信贷消费观,考虑自身实际需求、收支状况合理借贷。

]]>
//m.geniepage.com/?feed=rss2&p=23869 0
退市股股价10元瞬间变1毛!投资者:钱没了 啥都没了 //m.geniepage.com/?p=23831 //m.geniepage.com/?p=23831#respond Tue, 11 Jun 2024 13:03:35 +0000 //m.geniepage.com/?p=23831 十元股价秒变一毛,资产瞬间清零,这种股市暴跌大多在无涨跌幅的市场可能出现,现如今A股接二连三的上演,未来也许会有更多退市A股公司一天可能暴跌60%以上的。

6月5日,A股三只退市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园城盘中一度最大跌幅98.68%,股价从复牌前一个交易日收盘股价的9.84元暴跌至0.13元,跌幅创下了A股历史最大单日跌幅纪录。同命运的退市碳元、退市同达分别暴跌83.33%、80.65%。

6月6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中期退和新纺退再次暴跌,截止收盘跌幅分别为75.17%和60.87%。

退市股的连续暴跌风险也再次引发市场恐慌,尾盘股、小盘股、ST股遭遇投资者疯狂抛售,A股也连续两日超4600股下跌。Wind微盘股指数6月6日一度跌超7%,本周4个交易日,跌了14.78%;中证2000指数,周内跌近9%。

在业内人士看来,小微盘股再遭集体重挫,可能是宏观经济环境不确定性增加、市场对小微盘股信心不足等多方面因素共同推动的结果。若后续能止跌企稳,市场的恐慌情绪或可消退,反之小微盘股对于指数的拖累或将延续,应对上保持耐心,仍先以观望为主。

6月6日盘后,证监会就股票被实施ST、退市情况答记者问。证监会表示,今年以来,已有33家公司触及退市标准,其中面值退市22家,市场优胜劣汰机制正在逐步形成。2023年全年退市47家,退市新规设置了一定过渡期,预计短期内退市公司不会明显增加。

11家公司已退市

56万股东踩雷

4月30日,在新“国九条”对加强退市监管的指引下,沪深证券交易所修订完善并正式发布相关退市规则(简称“退市新规”)。相比之前,监管层严格强制退市标准,交易类、财务类和重大违法类退市并重的格局。加大了对“僵尸空壳”“害群之马”的出清力度,进一步突出对财务造假、内控失效等乱象的威慑力度。

随着新“退市新规”的实施,截至目前,沪深两市已有33家公司触及退市标准。其中“面值退市”威力逐渐显现,2024年以来,A股已经退市的11家公司中有9家触及“面值退市”红线,分别为世纪星源、民生控股、贵人鸟、鸿达兴业、爱迪尔、泛海控股、柏堡龙、华仪电气、美盛文化等9家公司已经完成退市。截至6月6日收盘,有20多家风险警示股票多日低于1元,面临交易类退市风险。

此外,5月31日,正源股份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这也意味着,正源股份可能成为年内首家面值退市的非ST股。

无论什么样的原因退市,受伤的还是中小投资者,上百亿的财富灰飞烟灭。

按退市新规规定,退市整理期间,相关公司股票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受次影响,退市股在退市公告后大幅低开,中小投资者根本没有机会快速撤离,瞬间被闷杀。

资产清零?2024年已有11家公司退市56万股东踩雷
另外,Choice数据显示,已完成退市的11家公司总计有563347户股东。被称为“中小板老8股”之一的ST鸿达退市时股东户数为14.52万户。此外公司可转债也被终止上市,退市时的转债数量为336.87万张,按照每张面值100元计算,转债余额约为3.37亿元,其中,已办理确权手续的可转债约为335.96万张。

资产清零?2024年已有11家公司退市56万股东踩雷

6月6日进入退市整理期的中期退仍有2.65万户股东,新纺退有3.46万户股东,两家公司合计股东数超过6万户。新纺退市值仅剩1.5亿元,中期退市值仅剩1.3亿元。

加大惩处力度 赔偿机制还需完善

退市制度是确保市场“优胜劣汰”的重要机制,也将有助于推动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不能一退了之,需要付出代价。

比如印度退市回购及其定价机制保障了公众投资者的权益。交易所委任独立的评估团队对被强制退市公司的股票进行估值,被退市公司必须以该团队的评估价格在退市决定下达的三个月内向所有公共持股者回购其公司股票,除非投资者自愿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

此外,相较于成熟市场,我们既要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提,也要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更重要的是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比如在美国资本市场,投资者可以加入或发起集体诉讼,SEC的公平基金将罚款和没收的资金用于赔偿受害的投资者,SEC在调查后可能会对违规公司或个人提起诉讼,投资者有时可以通过SEC的行动间接获得赔偿。可以说在美国市场保护投资者合理合法权益的方法有很多,这些或许是未来我们可以借鉴的。

6月6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司司长郭瑞明也表示,今年已依法将17家涉嫌犯罪的退市公司及责任人移送司法追究刑事责任,后续司法机关将根据查办进展依法公布案情。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产生损失的,我们支持投资者依法通过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A股需要的不仅是严厉的退市制度,也要有完善的赔偿机制。不少投资者认为,目前A股市场对造假处罚还是太轻了。对于违法违规主体的责任,特别是大股东、审计机构、督导券商等中介机构,一个都不能放过,全部必须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
//m.geniepage.com/?feed=rss2&p=23831 0
四部门共同提升文旅领域支付便利化水平 //m.geniepage.com/?p=23310 //m.geniepage.com/?p=23310#respond Thu, 11 Apr 2024 01:50:25 +0000 //m.geniepage.com/?p=23310 本报讯 记者马梅若报道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的意见》要求,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重点文旅场所支付服务 提升支付便利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立足更好满足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在文旅领域多元化的支付服务需求,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文物主管部门会同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加强协调联动,确定重点文旅场所,明确重点商户,制定工作方案,从持续完善境内外银行卡受理环境和现金使用环境、提升移动支付便利度、加强宣传推广等方面,细化工作措施,做好供需对接和评估督导,共同提升文旅领域支付便利化水平。

  《通知》明确,三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国家5A级和4A级旅游景区、国家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要实现境内外银行卡受理全覆盖。重点文旅场所相关经营主体应保留人工售票窗口,支持现金支付,保障消费者支付选择权。积极推进在外籍来华人员较多的文旅场所布设外币兑换业务网点,提升外币兑换服务水平。持续完善移动支付服务,优化业务流程,丰富产品功能,提升文旅场所线上、线下场景移动支付便利化。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文物局将与地方政府密切协作,督促指导金融行业及文旅行业各方共同努力,推动《通知》各项举措落到实处,持续优化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支付服务,更好服务社会民生,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
//m.geniepage.com/?feed=rss2&p=23310 0